机构设置

一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制定实践教学规划和实践教学保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二、规范实践教学环节,组织编写及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等实践教学文件;制定(修订)学校各类实践教学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。

三、负责全校实验、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计划安排、规范管理审核实践教学工作量。

四、指导并检查各学院的综合性、创新性、设计性实验开展情况。

五、负责学校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规范管理,上级部门的抽检工作,评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六、组织协调各学院的专业实习、毕业实习等各类实习实践教学工作

七、督促并检查实习基地落实情况和学生实习情况。

八、负责实践教学信息收集、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;组织全校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检查、工作总结、经验交流。

九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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